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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        ——全市集中整治户外广告 四条中环路、高速公路等重点地段不再审批商业广告—— 时间:2014-3-29
     
 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条中环路、高速公路等重点地段不再审批商业广告

    本报讯 (记者郜蓉实习生李春昕)作为市城乡清洁工程提档升级的专项整治内容之一,今年我市将对户外广告、门头牌匾进行集中整治,未经批准的,或是陈旧破烂的户外广告要全部拆除,以解决目前我市户外广告“乱、多、杂”的现象,美化城市环境,提升城市品位。

    整治范围是市区主要道路、中环快速路和环城高速等沿线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。整治后,四条中环路、环城高速公路等重点地段不再审批商业广告。除公益广告外,到期的商业广告一律拆除。此次整治的标准是减量、提档、升级。门头牌匾原则上一店一牌。我市将集中清理沿街门店玻璃门窗、橱窗和台阶上的小广告。今后,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要统一规划设计,规格色彩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相协调,视觉效果好。对于主次干道的广告,我市将逐一进行规划设计,突出户外广告的多样性,突出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的特色,既简洁美观,又不形式单调。

    同时,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大型立柱式、灯箱、施工围挡等广告要拆除;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建筑立面悬挂的楼体软体广告要全部清除。整治中,违规广告将限期自行拆除。过期未自行拆除者,将发现一处,拆除一处。整治后,各区将以整条街道为单元,编制街景规划,规范日后临街店名牌匾的设置。